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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中国奇案排行榜

2007年度中国奇案排行榜 [原创 2007-12-26 12:55:21 ] 发表者: zengbaggio

第一名:杭州清凉镇书记徐继贤暴毙私家车中,同时死亡的还有一名妇女干部。杭州信息网对此事报道的原文如下:

排名第二的奇案:南京葫芦案,彭宇赔钱

现代快报9月6日报道 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彭宇已因此失业

昨天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

首当其冲的就是核心问题: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

,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双方均无过错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

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

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后即刻离开法庭,彭宇也随即被摄像机包围。现场一片寂静,众记者在瞬间竟没有人发问,只是把目光和话筒递向了埋着头的彭宇。

“意料之外,”高式东律师说了一句话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彭宇还是一言不发,眼眶却已开始泛红。过了好一会儿,他低声说:“我要找说理的地方。”

高式东律师在被问到如何评价结果时,用了“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笼统作答。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将在与彭宇再行商议后决定。

昨天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相关连接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7月以来,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烈的网上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一个论坛就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各方说法

帮人还是撞人?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据《金陵晚报》早前报道,彭宇回忆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见老太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可老太的儿子提出,怕忙不过来,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当时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对事实的陈述是另一个版本。据《现代快报》报道,徐老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当时她在车站赶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从前面一辆车后门窜下来的彭将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徐老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今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总计13.6万余元。

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据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所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不停地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排名第三的奇案,拖了N年的陈静案。

彭宇是在法官的超强推理下,本着疑罪从有的原则被判赔偿。而陈静案,本可以办成铁案的案子,却因为诸多证据的毁灭而不得不疑罪从无。但是两个案子有共同的地方:法官的想象力都特别丰富,前者把有罪的细节描绘得不容分辩,后者把无罪的情节描绘得如同情色小说。

排名第四的奇案:许霆取款案。

所以能称奇案,需要参照这样一件事情: 奥一网10月23日讯 银行取款会有假币?在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经营一间建材店的张先生告诉记者,17日,他从某银行惠州分行陈江曙光支行取3万元,但事后发现其中有3000元假币。农行惠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顾客离开柜台后,概不负责,而且从银行出来的钱,有10%的假币率,根本不可能。

取钱次日发现假币
19日下午,在张先生的建材店里,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叠假钱,假钱被装在一个红色塑料袋里,张张崭新,一眼看去,分不出是假钱,但仔细观看,这些钱的表面粗糙,和真钱有差别。张先生称假钱是17日下午他在某银行陈江曙光支行取钱时,银行所给。但直到18日中午才发现。
张先生说,17日下午4点左右,他和妻子一块持存折去该银行陈江曙光支行柜台取了3万元后骑摩托车直接回家,拆封了1万,分别给父亲5000元,还债5000元。从另一捆钱中,张先生点出5000元,没有查看,装进钱包,然后张先生又去档口看生意。张先生说,他之所以装5000元,是因为当晚要进货需付款,但却没有找到车,所以没进成。钱就一直装在钱包里。张先生说,到了档口后,送了3趟货物,但对方都是欠款。一直忙到晚上10点多回去睡觉,其间除了送货,哪儿也没去,更没动过钱包。
而出事的正是张先生装进钱包的5000元。因为要进货,18日中午1点左右,张先生和父亲一起,又去该行陈江曙光支行取了3万元,张先生说,取完后,骑摩托车直接到中国银行汇款,总共汇货款38380元,从家里带来8000元(第一次3万元中的钱),但差380元,张先生就从钱包里抽3张一百元和80元零钱补上。但银行却从补上的3张一百元中,发现了2张假币,当即没收。
张先生说,他当时就很吃惊,汇款后,掏出钱包查看,发现还有28张假币。于是张先生向陈江派出所报警。张先生说自己当过兵,现在做生意,不可能为了3000假币去找银行赔,他也知道没有当场发现,无法证明是银行的错,但一定要报警查清楚。
柜台取钱时没检查
取钱时为什么当时不查看?张先生说,做生意经常和银行打交道。取大额钱时,很少当场数钱。“主要是害怕被人盯上,出门被抢。”张先生说,每次都是拿到钱后就走。
另外一个让张先生觉得银行给了假钱的理由是,当时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直接从旁边拿了3捆,没有验钞,更没有数,就从窗口塞给他了。拿到钱后,张先生向银行要了一个黑袋,把钱塞进去直接走了。同时,张先生说,捆扎3捆钱所用的纸带,都没有盖章。张先生把纸带拿给记者看,确实没有盖章。
19日,陈江派出所取得城区公安局调查许可证后,张先生和当地派出所警员前往该银行陈江曙光支行调取现场录像查看。但该行负责人以需要上级保卫部门批准为由,拒绝了警察的要求,让等到星期一。22日截至记者发稿,记者了解,张先生并没有得到查看录像的通知。
对张先生的遭遇,警方表示,张先生没有当场查验,出银行后发现有假钱,无法证明银行给了假钱,如果张先生要索赔,建议张先生去法院起诉。
银行付款不一定要验钞
对此事件,昨日,该银行惠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3万元有300元假币,10%的概率,绝对不可能。他表示,人民银行统计显示,入库出现假钞的概率是几千万分之一。这位负责人说,取到假钱,如果不是当场发现,离开柜台,责任自负。取钱后发现假币,这位负责人说,很多情况下,要么被别人掉包,要么想敲诈银行。这位负责人也表示,银行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故意给客户假钱,一是银行内部有严格的相关程序防范,并有视频监控,而且一旦发现处罚很严厉。这位负责人表示,张先生的钱有可能被别人调包了。
对张先生所称取钱时,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没有验钞、点钱,该行曙光分行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两天他们反复看了银行录像,付钱是依照银行规定直接付,没有错。这位负责人说,根据银行的规定,付款给客户不一定要过机检验,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但存钱时,银行则一定要验钞、点数才能入库。
第五大奇案 :真凶归来

1998年,在山西临汾打工的河南农民郝金安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当地警方逮捕,后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6年,河南宜阳县警方在一次常规巡逻中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牛某称,1998年前曾在临汾市抢劫杀人。随后的调查显示,郝金安是被冤枉的。但此时,郝已经在狱中服刑八年,且身有残疾。此前,郝金安一直未放弃鸣冤,称自己是被警方“屈打成招”,但未有任何回应。

  目前,司法机关已认定郝金安是清白的。但因再审程序尚未启动,有关部门先为郝金安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现场

  ■面对亲人时表情漠然

  12月18日,山西汾阳天空晴朗,这一天是郝金安人生的又一次转折,在失去自由近10年后,他重新走了出来。

  没有热烈的拥抱,没有相见后的痛哭流涕。已经习惯了监狱生活的郝金安,仍然对教官的话言听计从,甚至面对眼前新的现实有点不适应。

  下午5时,他住进了太原市109医院接受全面检查,他住上了单人房间。而面对眼前的这一切,郝金安淡淡地说:“我本身就没有罪,不管是好是坏,我只想过自己的生活。”郝金安的姐夫吴明甫看着自己的内弟,没有更多的语言,到医院后,两人表情凝重地进行了一次拥抱。

  根据当日上午与山西省检察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会面沟通商讨的结果,又本着遵循法律程序的原则决定:法院已经对郝金安的案件下发了再审裁定,在没有依照程序宣判其无罪之前,决定对其先进行取保候审。案件初步定到2008年1月10日开庭。该决定得到了吴明甫的同意,之后,检察院、法院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在监狱狱政科办公室,记者见到郝金安时,他一句话也不说,也不和任何人打招呼,对自己亲人的表情也很漠然。此刻,大家都不知说什么好,只能不约而同地劝慰道:“以后没事了,见到亲人多说说话吧。”

  另一个让人惊喜的消息是,在16日,案件的最后一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回放

  ■买来的衣物让他成了嫌疑人

  让郝牵涉其中的杀人案发生在1998年1月19日。当晚10时许,郝所在的山西省乡宁县全湾子煤矿河南舞阳籍矿工刘茵和被人用刀杀死,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恶性抢劫杀人。1月24日晚8时许,郝金安被台头镇派出所几名民警叫走,民警同时在他的住处找到了和现场脚印吻合的一双鞋及一件带有血迹的衬衣。

  当时,郝金安称鞋子是自己花20元钱从老乡牛某、杨某手中买的,衣服也是他们两个人的。但警方没有做相关调查,就直接将郝金安刑事拘留。

  郝家亲属提供的判决书内容显示:1998年1月24日,郝金安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抢劫刑事拘留,3月4日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1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称,经提取化验,郝金安处发现的白色衬衣的左前襟及左袖口的可疑斑迹均为血迹,其血型与死者刘茵和一致。案发现场所留皮鞋足迹特征和郝金安右脚橡胶底皮鞋鞋底特征属同一种花纹。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郝金安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8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核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郝金安说,他在里面写了无数次申诉信,尽管每次都是石沉大海,但他没有放弃,他坚称自己并没有杀人,也没有犯罪。

  在医院里,郝金安向记者回忆了他当年被抓的事:“当时,乡宁县台头镇派出所几名民警打我。”肚子实在痛,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就“胡说一通”。

  随后,派出所民警把他送到县看守所,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带他到乡宁县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是“腰子(肾)被打坏了”,必须马上做手术。随后,郝金安的一个肾被切除,左腹部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

  “其实,在办案人员对我审问时,我就对他们说,我不是杀人凶手,但他们就是不去调查。”郝金安说,“当时的我身体正壮实,没有娶老婆,可以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哪有必要去抢劫、去杀人啊?”焦点

  ■一旦认定错案将立即追责

  据记者了解,法院已初步决定将郝金安的案件定在明年的1月10日进行开庭审理,在此期间,郝金安将会在医院休养一段,他的家人目前得到了法院的安排,郝金安说,近期他不会回河南舞阳老家。但据记者了解,郝金安案件被宣告无罪的悬念不大,而关键的问题是无罪后的赔偿。

  郝金安的家人说,如果郝金安在被抓后没有受到过刑讯逼供,他现在除了年龄的增长外,没有其他伤情,到时候的冤案赔偿也比较明晰。但现在是,郝金安被抓后,曾在医院切除过一个器官,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动了手术?是刑讯逼供造成的,还是自身有病?这些都需要专业的鉴定后才能定性。

  同时,记者获悉,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将郝金安案件相关的病例、案件卷宗进行了封存,一旦法院判决郝金安无罪释放,有关部门将立即启动追责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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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

  郝金安终于从监狱出来了,此时他的心情如何?昨天下午,郝金安被安排到太原市109医院进行全面检查,之后将对其进行法医鉴定和伤残鉴定。目前他需要做的是明年1月10日开庭前的准备,虽然从监狱里出来了,但他最终要清清白白地从山西回到河南的家乡。

  记:今天能够出来,你有预感吗?

  郝:没有,今天上午,干部突然叫俺,到会议室后见到了检察院的同志,她也没有说要让俺出来。后来带俺出来,俺也不知道是干什么。

  记:被关的这几年间,你出过这个铁门吗?

  郝:哪里出来过啊,一步都没有走出过这个大铁门。

  记:出这个门后你怎么想?

  郝:曾设想过出来的事,但又不敢想。

  记:见到家人后,想到今天确定要出来了吗?

  郝:感觉有希望,但还是不敢想。

  记:当你确定自己真正要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觉?

  郝: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地出来了,这一刻难以想象!

第六大奇案:聂树斌冤杀案

新闻背景

  1994年8月,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后,郊分局将鹿泉市获鹿镇下聂庄青年聂树斌抓获。1995年4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并于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今年1月,河北在逃嫌犯王书金被抓获,并向警方供认中包括石家庄郊区的一起强奸杀人案。2月底,河北广平警方证实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王书金所供述的,正是10年前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被指控犯下的案子。至此,一个沉寂了10年的旧案,真相开始渐渐浮出水面。信息时报记者昨赴河北,对聂树斌的家人进行了采访,了解此案的最新情况。

  最新进展 60村民追讨10年判决书

  据了解,就在前天,聂树斌之母张焕枝多次至河北省高院索要判决书不成,同村姓赵、吴的60多名村民听后非常愤怒。昨天一早,60多名村民就自发组织并包车至石家庄省高院,再次索要10年来一直没有拿到的死刑判决书。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石家庄市裕华路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看到下聂庄村60多名村民在法院门口东边的人行道上,举起了“索要10年未给聂树斌的判决书”的横幅。

  据悉,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其姐姐聂树慧至法院信访办索要判决书了。

  据了解,昨天上午,河北省高院李副院长亲自接待张焕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要等到案件水落石出以后再说判决书的事。下午,省高院信访办的密主任也亲自接待了张焕枝家人,但同样表示不能把判决书给聂树斌的家人。

  张焕枝对记者说,判决书按照法律程序是要给亲属的,但我们为什么拿不到,省高院怎么能这样对待死者的家属?据了解,在3月31日,4月1日、4月13日和昨天,仅张焕枝已经在高院索要判决书4次,聂家请来的律师也到法院要了3次,但都没有要到。

  据下聂庄村村民介绍,聂树斌生前确实是一个极老实的人,做什么都是独来独往。上班后,与工友们也是接触不多,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在1994年9月23日被公安抓走。在事情传出以后,村里的村民们都不相信这是事实。

  河北高院正在调查真相

  昨天下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者见到了该院宣传处李处长。李处长介绍,对于聂树斌一事,省高院非常重视,现正组织人力展开各方面调查。李处长向记者证实已调阅当年石家庄中院审理和判决聂树斌的卷宗,并向参加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调查情况。

  对于聂树斌一家在省高院门口进行索要判决书一事,李处长表示,他现在也不清楚判决书为何未发给聂家,不过,他希望聂家要保持冷静,省高院肯定会对聂树斌被判处死刑一事作出详细回复,一有结果将马上公布。

  目前,对于聂树斌可能被误判一事,河北省政法委已经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河北省公安厅、检察院相继也成立专案组对当年聂树斌强奸杀人案进行调查。而记者了解到,当时在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参与侦破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警察,其中一名警察现已升为裕华分局某派出所刑警中队长。

  聂家现状 聂父精神崩溃整日抱狗思儿

  昨天下午,记者一行在村民的指点下,来到了聂树斌紧闭的铁门前。当得知广州来的记者后,聂树斌之父聂学胜连忙拄着拐仗开门。空阔的院子中冷冷清清,只有一只锁着拴链的小狗孤独地卧在那里。

  聂学胜今年61岁,他在记者面前提起聂树斌后,忍不住就嚎啕大哭,呼喊着:“我的儿子死得冤啊,我早就说过那么老实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强奸杀人啊!”记者在采访中没有再敢提聂树斌的名字,以免再伤他的心。

  聂学胜说,聂树斌20岁那年,已在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的校办工厂做焊工一年多了。1994年8月5日,住在石冢庄西郊孔寨村、在附近某液压件厂的妇女康菊花,被人发现杀死在孔寨村马某承包的田地里。当时尸体高度腐烂、警方无法提取死者的遗留物、脚印也被雨水冲刷。

  可在当年9月23日,石家庄市西郊分局将聂树斌抓走,称在8月5日死在马某田地的女尸是被聂树斌强奸杀害的。“但在8月5日至9月23日期间的一个月内,树斌每天上下班的情况都很正常啊!”聂父说。他还介绍,树斌从小到大性格孤僻,口吃,在上学期间从未给女生讲过话。有一次让他杀鸡都不敢杀,像这样的孩子怎么会去强奸杀人呢?

  在记者采访期间,聂父哭了9次。聂父介绍,树斌在1995年4月27日被枪毙后,自己就感到活不下去了,曾经服毒自杀被人救活。现在,受不了打击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而引起及脑梗塞,最后形成偏瘫,腿都走不成路了。现在,他只能以小狗“白蹄”为伴聊解思儿之情。说着,聂父就叫起了小狗的名字。

  聂家有重大证据欲寻知名律师

  昨晚,聂树斌的姐姐聂树慧还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一个独家的消息,称她接到一个匿名者的电话,内容是关于聂树斌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证明聂树斌没有参与强奸杀人案,当时她已经将重要情况全部记录下来,等到在法庭上诉时,将会公布。至于重要证据的内容,聂树慧并没有给记者透露。

  聂树慧说,关于弟弟聂树斌一案,想请一名有知名度、有正义感、能力强的律师帮助他们,他们现在想对弟弟的案件提出上诉,可是就是没有判决书无能为力。所以,特通过《信息时报》向全国征求律师。聂树慧还留下了她的小灵通:0311-6190532。她对记者说,听说广东的律师能力很强,想请广东的律师,希望有意帮助他们的律师通过信息时报的记者和他们联系。

  事件回放

  疑犯指认现场引出10年旧案

  今年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交代了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的犯罪事实。1月19日,河北广平警方将这个名叫王书金的男子押回,之后押解其到石家庄市郊区作案现场指认时,却从受害者同事口中得知,王书金犯下的凶杀案,案发当年已被当地警方侦破,强奸杀人犯聂树斌10年前已被执行了死刑。

  王书金向警方交代了详细的作案经过:1994年8月,王书金当时在孔寨村附近给一家厂子装暖气管道。距他打工的厂子紧挨着的是一块玉米地。当时地里的玉米已经抽穗,天气很热。这时他发现一个30多岁的妇女经常一个人在早上、中午、下午三个时间段里从玉米地里的小路上骑车经过,极有规律。经过了几天观察后,王书金按捺不住欲火,终于在一个下午动手了。当这名妇女下午从厂里骑车回孔寨时,隐藏在玉米地的王书金突然冲到她的背后,用力将她从自行车上推了下来,接着猛扑上去并用双手紧紧掐着她的脖子,看到女的不动了,王书金就把已经昏迷的妇女抱到玉米地里,又赶到路上将自行车掂进玉米地。回过头时发现刚才被他掐昏的女人已经醒来,正坐在地上哭。王书金就又疯狂地扑上去把她摁倒,强暴了她,而后怕她报警就又将其掐死。做完这一切王书金扬长而去。此后,王书金离开当地,窜至山西、河南等地,开始了他长达十年之久的亡命生涯。

  1月19日,警方随即将王押到孔寨村辨认作案现场,令办案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当地的确有一名叫康某的女村民于1994年被人奸杀,但她生前的同事却告诉民警,杀害康某的凶手聂树斌已被正法了。

  据了解,此案目前仍在河北广平警方和石家庄方面僵持着,广平县公安局郑成月副局长表示:“我听从上级组织的安排。”聂树斌的家人和被害者家属则在等待着。而原侦破聂树斌“强奸杀人”一案的石家庄警方、公诉机关、主审法院均没有任何动静。本版摄影 时报特派石家庄记者 巢晓 本版撰文 时报特派石家庄记者 李宪锋

此案是超级冤案,在冤案榜可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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